Sunday, July 29, 2007

小勝利

清拆皇后碼頭進入倒數階段,特區政府揚言,最後期限是本月31日,有早無遲,就要清場。有保衛皇后碼頭人士,隨即展開絕食抗議。

發展局周五晚上發了聲明(只有中文!),文中再次提到「重置」 - 與分區大綱圖內的用法不同。這裡所謂的「重置」,的而且確是「重新設置」的意思。局方在7月24日,呈交立法會的文件裡,清楚地承諾,會保存皇后碼頭上蓋部分(即海平面以上,文件並詳列出各項保留部件),日後再擇地重組。無論事件最終的發展,是不拆不遷,還是又拆又遷,皇后碼頭,總是比身軀長埋堆填區的天星碼頭幸運多了,這是保衛皇后人士的一場勝利。

至於「逼得」特區政府高官,新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,親臨皇后碼頭「官民對話」,港台《城市論壇》亦移師皇后碼頭舉行。亦是保衛皇后人士的一場勝利。因為可以更廣泛的引起社會關注。但有此結果,只能說是僥倖,因為目前保衛皇后碼頭人士所做的行為,可能是由於公關不足,並未吸引到大批市民聲援,對特區政府可謂亳無殺傷力。(但你問我,在沒有普選之下,有甚麼對特區政府會有大殺傷力,也很難講得準)只因林鄭月娥是那種實幹又aggressive的高官,希望反客為主,借機推銷填海政策,直接對話才能成事。實際上她大可以不作直接對話,時間一到就清場的。

另一方面,今天的皇后碼頭,作為碼頭的功能性欠奉。亦都是有助大眾,將焦點放回「保育建築物」身上,令社會討論更集中,也較有設建性。想起對上一次拆毁天星碼頭,不少人都以為是「以後都無得搭天星小輪過海」,而一窩蜂的去搭小輪,懷緬「昨日的渡輪上」的日子。又以為以後再聽不到,天星鐘樓敲鐘報時,會變了電子鐘聲,實在令人費解。

《中區海傍系列 (2)》

Friday, July 27, 2007

Understand 不說謊的政府 in an English way

天星碼頭被毁後,下一個目標,是皇后碼頭。雖然故事應該大家都熟悉,但我還是想不厭其煩的,先談談背景資料。

兩個港人「集體回憶」要被拆卸破壞,特區政府說,並非突如其來。翻查資料,政府於02年,宣布修訂中區、灣仔,以及中區(擴展部分)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,以配合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。當時,官方的新聞公報,明確地指出,將會「重置」天星及皇后碼頭、「天星碼頭的現有標記及面貌,會在新海旁重新展現」。直至今日,中區(擴展部分)的分區計劃大綱圖,內容都是一樣的,沒有改變。

我想,一般人對天星碼頭,以及皇后碼頭的概念,或者說是認知,都是以「建築物」作為基礎。要「重置」一座「建築物」,這裡我理解成「重新設置」,順理成章的,自然是將建築物,由甲地搬遷到乙地。至於「重新展現」一詞,更是對這種想當然,添加了一層強化作用。

當時的特區政府,對於「重置」一詞,卻選擇了一個功能性的解釋。就是只要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的功用,可以別的地方繼續存在,就完成重置。英文版的用語相對更準確,「reprovision」,意指重新提供,言下之意,「總之繼續有個碼頭俾你搭船過海啦。」至於「重新展現」的英文版,居然是「recreate」,意指重新創造建立。

較多人可以輕易理解的,中文版表達的,是搬遷舊建築。較少市民大眾可以輕易理解的,英文版表達的,卻是另建新建築。當察覺到這些曖昧的「重置」、「重新展現」,其實代表拆卸破壞時,難免要感到晴天霹靂。

這是中文的局限嗎? 再細心看看新聞公報,會被保留的大會堂,寫的是「完整保留現有大會堂」,英文版是「keep the existing City Hall Complex intact」,中英版本意思雷同之餘,無論閱讀那一版本,亦是一般的清楚、明白。那為甚麼唯獨是,有關天星和皇后碼頭的一段描述,用詞這麼曖昧不明?

所以,特區政府沒有說謊,沒有出爾反爾,因為由始至終,都沒有承諾過保留碼頭。但特區政府,無論有心抑或無意,那段文字,確確實實是誤導了公眾。是在取巧,欺騙市民。在天星碼頭屍骨無存,皇后碼頭危急存亡的今天,回看該段計算準確的文字,只覺得很陰濕。

《中區海傍系列 (1)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