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27, 2007

Understand 不說謊的政府 in an English way

天星碼頭被毁後,下一個目標,是皇后碼頭。雖然故事應該大家都熟悉,但我還是想不厭其煩的,先談談背景資料。

兩個港人「集體回憶」要被拆卸破壞,特區政府說,並非突如其來。翻查資料,政府於02年,宣布修訂中區、灣仔,以及中區(擴展部分)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,以配合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。當時,官方的新聞公報,明確地指出,將會「重置」天星及皇后碼頭、「天星碼頭的現有標記及面貌,會在新海旁重新展現」。直至今日,中區(擴展部分)的分區計劃大綱圖,內容都是一樣的,沒有改變。

我想,一般人對天星碼頭,以及皇后碼頭的概念,或者說是認知,都是以「建築物」作為基礎。要「重置」一座「建築物」,這裡我理解成「重新設置」,順理成章的,自然是將建築物,由甲地搬遷到乙地。至於「重新展現」一詞,更是對這種想當然,添加了一層強化作用。

當時的特區政府,對於「重置」一詞,卻選擇了一個功能性的解釋。就是只要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的功用,可以別的地方繼續存在,就完成重置。英文版的用語相對更準確,「reprovision」,意指重新提供,言下之意,「總之繼續有個碼頭俾你搭船過海啦。」至於「重新展現」的英文版,居然是「recreate」,意指重新創造建立。

較多人可以輕易理解的,中文版表達的,是搬遷舊建築。較少市民大眾可以輕易理解的,英文版表達的,卻是另建新建築。當察覺到這些曖昧的「重置」、「重新展現」,其實代表拆卸破壞時,難免要感到晴天霹靂。

這是中文的局限嗎? 再細心看看新聞公報,會被保留的大會堂,寫的是「完整保留現有大會堂」,英文版是「keep the existing City Hall Complex intact」,中英版本意思雷同之餘,無論閱讀那一版本,亦是一般的清楚、明白。那為甚麼唯獨是,有關天星和皇后碼頭的一段描述,用詞這麼曖昧不明?

所以,特區政府沒有說謊,沒有出爾反爾,因為由始至終,都沒有承諾過保留碼頭。但特區政府,無論有心抑或無意,那段文字,確確實實是誤導了公眾。是在取巧,欺騙市民。在天星碼頭屍骨無存,皇后碼頭危急存亡的今天,回看該段計算準確的文字,只覺得很陰濕。

《中區海傍系列 (1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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